我曾经写过:人与猪的自然差别是一个定数,人与人的心理差别却无穷大。所以,人与人的交往多半肤浅。或者说,只有在比较肤浅的层面上,交往是容易的。一旦走向复杂,人与人就是相互的迷宫。这大概又是人的根本处境。
我常常感到这样的矛盾:睁开白天的眼睛,看很多人很多事都可憎恶;睁开夜的眼睛,才发现其实人人都在苦弱地挣扎,惟当互爱。当然,白天的眼睛并非多余,我是说,夜的眼睛是多么重要。
人们就象在呆板的实际生活中渴望虚构的艺术那样,在这无奈的现实中梦想一片净土、一段完美的时间。这就是宗教精神吧。在这样的境界中,在沉思默想着向着神皈依的时间里,尘世的一切标准才被扫荡,于是看见众生都是苦弱的,歧视与隔离惟使这苦弱加重。那一刻,人摆脱了尘世附加的一切高低贵贱,重新成为赤裸的亚当、夏娃。生命中必须有这样一段时间、一块净土,尽管它常会被嘲笑为“不现实”。但“不现实”未必不是一种好品质。比如艺术,我想应该是脱离实际的。模仿实际不会有好艺术,好的艺术都难免是实际之外的追寻。
当然,在强大的现实面前,这理想只能是一出非现实的戏剧,不管人们多么渴望它,为它感动,为它流泪,为它呼唤,人们仍要回到现实中去,并且不可能消灭这惩罚之地的规则。
我可能是幸运的。我知道满意的爱情并不很多,需要种种机遇。我只是想,不应该因为现实的不满意就迁怒于那的梦想,说它本来没有。人若无梦,夜的眼睛就要瞎了。说“没有爱情”,是因为必求其现实,而不大看重爱情更是需要信奉的。不单爱情如此,一切需要信奉的东西都是这样,美满了还有什么好说的?不美满,才是需要智慧和信念的时候。
上帝把一个危险性最小的机会给了恋人,期待他们“打开窗户”。上帝大约是在暗示:如果这样你们还不能相互敞开心扉,你们就毫无希望了;如果这样你们还相互隔离或防范,你们就只配受永恒的惩罚。所以爱情本身也具有理想意义。艺术又何尝不是如此?它不因现实的强大而放弃热情,相反却乐此不疲地点燃梦想。
我越来越相信,人生是苦海,是惩罚,是原罪。对惩罚之地的最恰当的态度,是把它看成锤炼之地。既是锤炼之地,便有一种猜想——灵魂曾经不在这里,灵魂也不止于这里,我们是途径这里!宇宙的信息被分割进肉体,成为一个个有限或残缺,从而体会爱的必要。(文/史铁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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